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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三鹿奶粉事件談責任的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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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作者 :BYB.cn 日期:2008-9-18 09:57

?????? 三鹿奶粉事件爆發(fā)后,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積極應對,包括啟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級響應,成立由衛(wèi)生部牽頭、質檢總局等有關部門和地方參加的國家處理三鹿牌嬰幼兒奶粉事件領導小組。石家莊市政府分管農業(yè)的副市長、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等人被免職。他們應該承擔責任,免職是應該的。

  面對重大突發(fā)事故,我們在驚嘆“傷亡慘重”和“損失巨大”的同時,很自然會想到的是“追究領導責任”。既要追究企業(yè)領導和部門領導的責任,又要追究政府領導和上級領導的責任。我們應該看到,任何一起事故的釀成,幾乎都是由兩種責任所導致,一種是領導的責任,一種是具體人的責任。具體人的責任雖然多是具體的和局部的責任,但卻往往是最初的和直接的責任。所以我們在問責領導的同時,也應該呼吁民眾樹立應有的責任心。

  河北三鹿集團嬰幼兒奶粉事件,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從目前調查的情況看,三鹿奶粉之所以使6200多名嬰幼兒患病,主要是有人往奶粉里摻加了化工原料三聚氰胺。近日,此案取得重大進展。涉嫌犯罪的正定縣耿氏兄弟,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事情似乎很簡單,因屢次交奶檢驗不合格被拒收,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后得知向牛奶中摻加化工原料三聚氰胺,可增加蛋白質檢測指標。于是耿氏兄弟自2007年底開始,從行唐縣一化工商店購進三聚氰胺,勾兌后摻入銷往三鹿集團的牛奶中。以后每天生產、銷售這種摻加三聚氰胺的牛奶約3噸。耿某接受警方訊問時供認,他本人清楚“三鹿集團要的是純的鮮牛奶,不能摻任何東西,而且這些牛奶就是要加工給人吃的,化工原料不是人吃的東西”。當被警方問及是否知道這種行為的后果時,耿某說:“沒問過,也沒想過,只知道對人體無益。”耿某同時承認,他本人和家人從不食用這種摻加了三聚氰胺的牛奶。(9月16日《中國青年報》)

  事實很清楚,耿氏兄弟往鮮奶中摻加三聚氰胺,就是為了賺錢。這年頭,賺錢不容易,賺大錢更不容易。據(jù)說,從2004年開始,耿氏兄弟就投資建了一個擠奶廳,并且自養(yǎng)了300多頭奶牛,連老婆女兒都發(fā)動起來。但因為質量問題,他家的奶經常交不出去,整車整車的倒掉。于是他就想出這么一個怪招,加了三聚氰胺,所有的奶都能順利的交出去了,錢也源源不斷收到自己手中。

  錢確實是個好東西。正如魯褒的《錢神論》所言:“失之則貧弱,得之則富昌。無翼而飛,無足而走。解嚴毅之顏,開難發(fā)之口。錢多者處前,錢少者居后;處前者為君長,在后者為臣仆。君長者豐衍而有余,臣仆者窮竭而不足?!彼杂行┤吮惆奄嶅X作為人生最大的奮斗目標。早晨想的是錢,晚上想的是錢,生產想的是錢,銷售想的是錢。只要能賺錢,什么都敢干。

  他們忘了,還有一件比錢更重要的東西,就是責任。你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就得對這個世界承擔責任。領導有領導的責任,民眾有民眾的責任,富人有富人的責任,窮人有窮人的責任。作為一個生產者,不摻雜,不使假,不違章,不留隱患,就是責任。你對別人負責,別人才能對你負責;你維護別人的安全,別人才能維護你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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